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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法157-1修法、證交法施行細則、內線交易重大消息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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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法157-1修法在新修正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規定簡介的討論與評價

1. 有可靠且客觀存在之事證證明該資訊並非謠傳或臆測。 2. 如該資訊涉及一段過程,過程中有不同階段,則每一段過程及整個過程皆可被認. 為具有性質明確的資訊。 3. 資訊 ...

證交法157-1修法在內線交易定義、立法目的及構成要件的討論與評價

一、何謂內線交易,其立法目的為何? 答:(一)證券交易法第157 條之1 第1 項規定,該項各款所列之人(詳. 肆、一),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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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6月2日修法前,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規定「獲悉」,解釋上有兩種說法,以實際知悉內線消息與交易之間「有沒有關聯」區分成「知悉說」及「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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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原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規定禁止以內線交易進行有價證券買賣者,僅限股票與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目前修法更將普通公司債、認購股權及可轉換公司債(CB)均 ...

    證交法157-1修法在「內線交易重要實務問題探討-重大消息範圍及成立時點」 ...的討論與評價

    現行「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甫於95年修正施行,本次修正不僅大幅加重內線交易民. 事責任,並將內線交易禁止期間拉長為消息公開後12小時,並擴大受規範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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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不知道內線消息⽽在1⽉8⽇當天買⼊甲霸公司股票的⼈須負賠償責任,A也須與B負連帶賠償責任。 註腳.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下列各款之⼈,實際知悉發⾏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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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院長表示,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規定,在重大消息明確前,並未禁止內線交易,可見「消息明確時點」是內線交易的「紅線」。這條「紅線」因修法理由並未清楚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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