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14、民法88、民法93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民法114關鍵字相關的推薦文章
民法114在民法§11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的討論與評價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當事人知其得撤銷或可得而知者,其法律行為撤銷時,準用前條之規定。
民法114在第114條撤銷之自始無效 - 法律知識庫的討論與評價
裁判要旨:.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自始無效,民法第一百十四條定有明文,依此規定,法律行為經銷後,應溯及法律行為成立時失其效力。如當事人雙方於法律行為成立後,曾互為 ...
民法114在第114 條 - 法源法律網的討論與評價
檢視現行法規, 民法( 民國98 年06 月10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14 條,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當事人知其得撤銷或可得而知者,其法律行為 ...
民法114在ptt上的文章推薦目錄
民法114在民法-法律行為之撤銷-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 3people.com.tw - /的討論與評價
民法 -法律行為之撤銷1意義:因意思表示有瑕疵,經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則原已發生效力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若撤銷權人於法定期間內(除斥期間)不為撤銷或拋棄其撤銷權 ...
民法114在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解析 - 題庫世家的討論與評價
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解析. 一般行政科考前24HR全套(初考/地方)【千華】 第114 條(撤銷之自始無效)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民法114在105年最新→「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高考) - 考前命題的討論與評價
依民法第88條Ⅱ規定,得視為意思內容錯誤,且甲將A車交付於乙時,乙詢問甲是否為事故車、泡水車,甲答曰絕無此事,乙並無過失,故乙得向甲行使撤銷權。依民法第114條Ⅰ ...
民法114在民法114的討論與評價
民法 EN. 第114 條.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當事人知其得撤銷或可得而知者,其法律行為撤銷時,準用前條之規定。. 民法(民國110 年01 月20 日) EN 本法規 ...
民法114在民法114條的討論與評價
3.本法110.01.20 修正之第205 條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法務部> 法律事務目. 第114 條. 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民法114在法律行為無效之回復原狀 日本民法修正之啟發- 月旦知識庫的討論與評價
民法 第113條及第114條第2項法律行為無效或被撤銷回復原狀之規定,立法妥當性及規定必要性,備受質疑,然此二者並非憑空而降,而有大理院判例及民國民律草案為其先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