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服務費法規、仲介 責任、仲介服務費法規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仲介服務費法規關鍵字相關的推薦文章
仲介服務費法規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 - 內政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的討論與評價
收費標準,且不得有聯合壟斷、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三、本項報酬標準應提供仲介服務之項目,不得少於內政部頒「不動產說 明書應記載 ...
仲介服務費法規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2、19、20 條條文修正草案的討論與評價
法規 名稱: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提案日期:中華民國107 年4 月10 日提案 ... 等18 人,為使不動產仲介服務報酬回歸自由議定,保障消費者商議服務費額 ...
仲介服務費法規在仲介向買賣雙方所收服務費,收多少才算合理?的討論與評價
一、內政部規定仲介服務費上限6%. 依內政部89年公告「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 ...
仲介服務費法規在ptt上的文章推薦目錄
仲介服務費法規在賣厝阿明/不動產交易沒有完成需要付仲介費嗎? - 房地產的討論與評價
依現在法規規定,仲介服務費不得高於「成交總價的6%」,這個6%是指與買賣雙方收取的費用合計不得超過總價的6%,通常都是買方付比較少,而賣方付比較 ...
仲介服務費法規在消基會反對取消不動產仲介服務報酬6%上限 -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的討論與評價
本會認為,不動產仲介服務費上限規定行之至今已近20年,在此段期間雖然政府積極訂定各類型不動產交易定型化契約書範本與不動產交易說明書,並在101年8月開始實施不動產 ...
仲介服務費法規在仲介服務費上限6% 買賣方可與房仲商議 - ETtoday財經雲的討論與評價
內政部5日表示,委託房仲業者買賣房屋時,仲介服務費最高上限為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的6%,在6%範圍內,買賣雙方可與房仲商議服務費的收取金額。
仲介服務費法規在有關監察院糾正內政部針對「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等的討論與評價
肆、關於監察院指摘之缺失,提出說明:. 1.我國「房仲服務報酬計收標準」除無最低費率限制外,上限規定亦高於各國平均 ...
仲介服務費法規在房仲的服務報酬多少,應由業者與消費者雙方自行議定的討論與評價
內政部在民國八十九年間訂頒「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房仲業者或經紀人員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服務報酬總額,合計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金的百分之六,這百分 ...
仲介服務費法規在不動產仲介服務費計收方式 - 恆嵂聯合事務所的討論與評價
*出租時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的租金。 ... 收費規定簡述如下: 一、 出售時收取6%、出租時收取不超過1.5個月租金收費,是最高上限,各家仲介基於自由市場公平 ...
仲介服務費法規在仲介費服務費買房房仲隱形費用 - Yahoo奇摩的討論與評價
有一些買中古屋的民眾,購屋時會不小心漏算了總價2%的仲介費這個隱形成本, ... 其實,按照法規規定,仲介買賣服務費「不得高於成交總價的6%」,房仲 ...